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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政府决定将福岛核污染水排入大海的计划一直遭到国际社会的质疑和反对。6月7日,中国驻日本使馆发言人就福岛核污染水排海问题发表谈话,指出核污染水排海涉及海洋环境安全和人类生命健康,日方必须慎之又慎,不要让福岛核事故灾害延续,不要让全人类子孙后代承担风险。
发言人表示,最新检测结果显示,福岛核电站港湾内捕获的鱼类体内所含放射性元素铯超标,达到日本法定标准180倍,令人震惊。同时据报道,日前日方开始向福岛第一核电站核污染水排海隧道中注入海水,这些海水是用来稀释即将排放的核污染水。日方一意孤行,令人愤慨。
△福岛第一核电站核污染水存储设施
发言人说,福岛核污染水排海危害不可估量。福岛核污染水含有60多种放射性核素,很多核素尚无有效处理技术,部分长寿命核素可能随洋流扩散并形成生物富集效应。福岛核污染水排海具有跨国界影响,从现有信息看,预计排海时间将持续30年之久。研究表明,自排海之日起相关放射性物质在57天内即可扩散至太平洋大半区域,10年后蔓延至全球海域。
发言人认为,日方迄今没有提供足够科学和事实依据,解决国际社会对日排海方案正当性、净化装置有效性、核污染水数据可靠性、环境影响不确定性等方面关切。用于处理核污染水的多核素净化处理系统(ALPS)长期高负荷运行的性能与效率存疑。
△福岛第一核电站处理核污染物的工作人员
福岛核污染水排海并非唯一选项。向海洋排放核事故污染水在全球没有先例。据了解,除海洋排放外,地层注入、蒸汽排放、氢气排放和地下掩埋也是可行选项。日方未认真研究论证其他处置方案,出于成本考虑决定向海洋一排了之是不负责任的行为。
根据一般国际法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等规定,日方有义务采取一切措施避免环境污染,有义务通知并与可能受影响的国家充分协商,有义务评估和监测环境影响,有义务采取预防措施确保危险最小化,有义务保障信息透明,有义务开展国际合作。
发言人指出,核污染水排海涉及海洋环境安全和人类生命健康。在这一重大问题上,日方必须慎之又慎,不要让福岛核事故灾害延续,不要让全人类子孙后代承担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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