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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5日,记者从自治区公安厅获悉,为进一步规范宁夏燃气经营市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部署要求,近期,自治区公安厅组织全区公安机关强化打击整治涉燃气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截至目前,已立涉燃气安全刑事案件15起,采取强制措施14人,查结行政案件19起,行政拘留19人,查扣燃气气瓶3168个,其余案件正在侦办中,有效打击和震慑了区内非法充装、买卖、储存、运输燃气的违法犯罪行为。
据介绍,全区公安机关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坚持打点扩面、挖线打链,对非法生产、充装、买卖、储存、运输燃气的行为实施全链条打击,有效净化燃气市场环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公安机关敦促非法从事燃气生产经营活动的人员立即停止违法行为,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报告个人违法违规行为的,可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燃气经营用户应当与持有燃气经营许可证的企业签订供货合同,不得采购和使用“气贩子”提供的“黑气瓶”,不得使用无标签标识、过期或者报废的钢瓶,不得存储“黑气瓶”。如发现非法生产、充装、买卖、储存、运输行为的,可向住建、市场监管等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或拨打110报警,共同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记者 刘惠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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